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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2008年3月—2010年4月创业成功人员奖励的公示

关于对2008年3月—2010年4月创业成功人员奖励的公示

编辑:迁安信息港   2011-12-31 00:37:02 3551阅读

    迁安信息港消息  
 
    根据市人民政府《关于印发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免费培训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》精神,拟对2007年、2008年、2009年度参加创业培训后成功创业人员拨付奖励资金。享受奖励的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参加创业培训后一年内创业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(洗浴、按摩、歌厅、网吧、迪厅、舞厅、酒吧、足疗、咖啡厅、健康会馆、生活会馆、直销、台球厅等国家限制性娱乐行业除外);招用2名以上本市户籍员工,创业满一年,经两次核查合格。本次公示对象的原始起照时间为2008年3月6日———2010年4月23日,奖励名单详见“迁安人事劳动网”,网址为:http://www.qarlw.gov.cn。公示时间为2011年6月8日至6月14日,公示期7天。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,请与市免费培训办公室联系。举报电话:7639213     7273793

    迁安市免费培训办公室

    2011年6月6日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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